关于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21浏览:178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和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市组明电〔2013084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的工作覆盖面,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党建动态信息和组织的问候等传递给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现就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20129月至今新任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手机号码;
    (二)20129月至今新发展党员的手机号码;
    (三)20129月至今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手机号码;
    (四)拟在2014年培养成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
    (五)需要从手机信息系统中更新或删除的手机号码。
    二、采集办法
    对照采集范围进行采集,按“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三类职务分别填入《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详见附件)。注意不要重复采集已进入手机信息系统的号码,需要更新或删除的号码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有关要求
    (一)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表,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同时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手机号码不泄露、不被冒用和盗用。
    (二)请各单位于10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报送我部,我部汇总后报送上级党委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与我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祖权,电话:5843264,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