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试用期满和干部任用满一年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06-23浏览:246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2013年7月中旬前将对干部试用期满和干部任用满一年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6月30日前任试用期满或任用满一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或干部任用一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2013年起,学校将采用广西师范大学干部测评系统(在校党委组织部主页点击“干部竞聘系统”可进入,因工作需要,目前仅能通过校园网登录)对试用期满或任职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内或任职满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2500字左右),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和干部任用满一年考核表》(请直接到组织部网页下载),于6月26日前用A4纸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稿至gxsdzzb@gxnu.edu.cn。

    2. 个人述职。校党委组织部将被考核对象的个人述职报告在学校干部测评系统内进行公示。

    3. 民主测评。学校将组织被考核对象的分管领导、所属单位全体教职工、业务联系部门负责人、服务对象等不同类型群体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参与考核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凭系统发送到每位参与考核人员手机上的短信密码在校园网内登录学校干部测评系统,即可查看被考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述职报告,并可在线进行测评。

    4. 征求意见。学校考核组视测评的情况,与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协商,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或了解情况的干部和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5. 评定结果。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报校党委研究后决定干部试用期或干部任用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将单独通知被考核对象本人。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校党委组织部、纪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纪律要求

    (一)开展干部试用期和干部任用满一年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二)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校纪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有关干部问题和干部工作意见建议,请署实名向组织部反映。

 

                                                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