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我校优秀学生党支部的通知

时间:2013-03-07浏览:2095

各基层党委:
  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党建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好。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认真学习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自觉遵守党风党纪,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研究工作,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及党员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且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结对共建先锋同行”、基层组织建设年等系列活动中成绩突出。

    5.师生评价好。党支部在学生组织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评选程序

    (一)党支部总结自评并向所在基层党委申报。

    (二)基层党委审核,提出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部。除漓江学院单独评审外,每个基层党委最多只能推荐2个支部,其中研究生和本科生支部各1个。

    (三)我部按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组织评选。在材料评审环节,得分排在最后20%的支部将不再参与现场评审。

    (四)进入现场评审的支部,其两个环节的得分各占总分的50%。现场评审环节,每个支部课件展示的时间为6分钟。

    (五)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后报校党委审批。

    三、上报材料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书。要求内容详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多媒体课件。

    (三)组织生活记录本。

    四、其他事项

    请各基层党委于3月21日前将推荐支部的申报材料报我部办公室。我部将于3月底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进入现场评审的支部名单,并于4月初组织现场评审。有关现场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祖权,电话:5843264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