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

时间:2012-09-25浏览:2009

关于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和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市组明电〔2012〕118号),为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的工作覆盖面,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党建动态信息和组织的问候等传递给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现就做好我校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2012年新任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

    2、各基层党委(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已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采集办法

    1、如实将2012年新任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入《12371平台手机号码采集表》(见附件1),将各基层党委(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已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入《1237120平台手机号码采集表》(见附件2)。

    2、2011年已经采集但手机号码已经更新的,请将其新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如实填入《12371平台手机号码采集表》;2011年已经采集但因毕业离校、工作调离或者不再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等原因,其手机号码需要删除的,请在《12371平台手机号码采集表》备注栏注明。

    三、有关要求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表,准确填报各项信息,确保手机号码等信息无差错、不遗漏,同时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不泄露、不被盗用。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10月12日前,将《手机号码采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843264,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

    1、12371平台手机号码采集表

    2、1237120平台手机号码采集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