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发[2012]2号
各学院党委:
为在学生党支部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好。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认真学习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自觉遵守党风党纪,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研究工作,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及党员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且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结对共建 先锋同行”、纪念建党90周年等系列活动中成绩突出。
5.师生评价好。党支部在学生组织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评选程序
(一)党支部总结自评并向所在学院党委申报。
(二)学院党委审核,提出推荐对象,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部。每个学院最多只能推荐2个支部,其中研究生和本科生党支部各1个。
(三)校党委组织部按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组织评选,分数各占总分的50%。在现场评审环节,每个支部课件展示的时间为6分钟。
(四)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后报校党委审批。
三、上报材料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书。要求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条理清楚、特色鲜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多媒体课件。
(三)组织生活记录本。
四、其他事项
学校拟于3月底召开评审会。上交材料的时间以及评审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陈祖权,联系电话:5843264。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
校党委组织部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