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
通知
组发[2011]30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和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等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市组明电[2011]110号)要求,自2012年1月开始,全国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发送范围将逐步扩大至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2、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3、非毕业班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采集办法
完整、准确地填报《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重视手机号码采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解释,按时落实任务;
2、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信息不泄露、不被冒用和盗用;
3、在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联系人:陈祖权,联系电话:5843264
附件: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
校党委组织部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