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的通知

时间:2016-03-1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 浏览:


  

为确保2015年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相关单位工作的连续性,现将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的主要内容

(一)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

(二)任期内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收支事项。

(三)任期内负责的各类项目(工程)文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书面材料。个人负责(分管)业务的相关文档材料(包括电子文档)。

(四)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如台式电脑、手提电脑、相机及相关附件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务事项。

二、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的注意事项

(一)领导干部的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应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办理离任工作交接手续。进行工作移交前应做好相关事项的清理、造册等工作,准备好移交事项的书面材料。

(二)对离任前已进行但尚不能完成的工作,应逐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尚未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工作,离任领导干部应主动配合接任领导干部完成。

(三)进行工作交接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事项移交书》(一式4份),经离任领导干部、接任领导干部签字后,交接双方、单位各存1份,交校党委组织部备案1份。如暂无接任者,正职离任时,应商组织部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办理工作交接;其他副职离任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办理工作交接。

(四)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应交未交事项、资料遗失等承担责任。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事项移交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