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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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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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印发<2015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党高工组〔20151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大学生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激发大学生的入党积极性,为建设一支数量合理、质量较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好基础。通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活动,努力实现2015年秋季入学大学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预备党员培训率三个100%,帮助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引导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努力使自身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继续实施新生入党启发教育计划。把入党启发教育确定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报告、专家讲座、优秀党员与新生座谈等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促进新生对党的了解,提高新生对党的认识,引导新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启发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各学院将《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读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入党启发教育读本。此外,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和新生班级开展结对活动,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党员对新生的思想引导作用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的指导作用。

(二)继续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班和党内有关活动,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优良传统和时事政策教育,进一步加深他们对党和国家形势政策的认识,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三)继续实施预备党员学习培训计划。不断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加深对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的了解,引导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住入党宣誓及转正两个关键环节,积极组织预备党员参与党内各类活动,帮助他们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入党。预备党员年度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四)继续实施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学生党员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2次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学习、生活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毕业教育,开展切合毕业生党员实际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即将毕业的学生摆正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后更好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积极开辟网络教育空间,推广开展网络党课教育活动,不断探索大学生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提高教育培训水平。推广“网上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等做法,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继续举办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加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队伍的学习培训,加强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教育,努力提高他们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六)继续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1.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锻炼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征文比赛、歌咏比赛、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参观展览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发扬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大学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自觉性和实效性。立足学校特色,组织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社会调查、学习考察、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2.开展优秀学生党员挂职锻炼活动。积极与地方党政机关、社区、街道、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等搭建学生党员挂职锻炼平台,适时组织、推荐一批优秀学生党员到基层挂职锻炼,拓宽学生党员教育和培养途径。通过锻炼,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让学生党员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提高能力,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根本宗旨的理解,增强党员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七)开展党员教育示范点建设。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方面的创造性和活力,发挥优秀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党员教育工作的创新成果、优秀经验推广到更大范围中实践和应用,开展广西高校党员教育示范点建设活动。各学院在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以来创建“党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广西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在党员教育方面活动载体新、教育方式活、队伍建设强、工作业绩实、作用发挥好的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学生党支部。自治区高工委将择优确定部分为广西高校党员教育示范点,为基层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树标杆、作样板,推动广大基层党组织成为我党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阵地。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分党校、学工、共青团等组织机构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学院要按学校2015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时间和负责人,方案实施时间为201510月~20169月。

(三)做好保障工作。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对工程给予支持,鼓励党政干部教师给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分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建网站、各类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

(四)注重总结提高。各学院党委要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宣传报道,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校党委组织部

                                 201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