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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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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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 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党员档案材料

学生党员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和《入党志愿书》等。各学院要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的或党员材料缺失的,要及时与其原所在党组织联系核实并妥善解决。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材料齐全的,应继续培养教育,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材料不齐全的,应根据其现实表现,经支部重新讨论通过,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从支部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二、及时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进行审查(从桂林市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从桂林市内其他单位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对于介绍信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的,应及时通知党员本人退回原单位重新开具。收齐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与党员档案信息核对无误后,各学院请于930日前委派2名同志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三、加强对新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

各学院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新的支部,并加强教育管理。对于预备党员,应继续做好考察及转正工作;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要重新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保持教育培养的连贯性。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党委在审查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时,要注意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到《2015级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表格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于93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gxsdzz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我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15350

 

附件:XX学院2015级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9